某被执行人因借款50余万元多年不还,债权人委托本所律师代理诉讼,该案件经天长市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被执行人履行还款义务。但判决生效后,被执行人并未按期履行,故债权人委托本所律师向天长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执行过程中,被执行人既未主动申报财产,也未履行判决和执行裁定,致使该案执行陷入僵局。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,保证法院判决后的执行效果,天道所安排多名律师组成“执行小组”,配合委托人、法院查找、锁定被执行人,以便对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。经过多处走访、多方查找、定点蹲守等方式,终于锁定被执行人的行踪。2023年10月19日清晨五点,由本所律师组成的“执行小组”在被执行人出入场所附近蹲守,终于在天亮时守候到被执行人。根据分工,代理律师一边与被执行人沟通稳住被执行人,一边及时将现场情况汇报给天长市人民法院“执行110”。天长法院的执行法官和法警**时间赶到将被执行人带至法院暂扣羁押室。后在执行法官主持下,当事人双方进行了深入沟通,**终被执行人接受了**由案外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和解方案。时至中午,案外人到法院和被执行人一起签署了执行和解担保协议,至此,该案执行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,执行和解协议的签署有力的保障了债权人债权的实现。 |